据民政部官网消息,8月9日,财政部、民政部向四川省安排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1亿元,主要用于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和凉山州普格县泥石流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过渡期生活救助、倒损民房恢复重建和向因灾遇难人员家属发放抚慰金,支持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工作。
此前,国家减灾委、民政部针对四川九寨沟7.0级地震紧急启动国家Ⅲ级救灾应急响应,国家减灾委、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赶赴灾区,指导和帮助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工作。
另据四川省财政厅官网消息,四川省级财政安排应急抢险专项资金5000万元,与中央资金同步下达灾区,用于灾区群众临时生活救助、紧急转移安置、受伤人员救治等相关支出,全力保障应急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