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牌时发现对方出老千,牌友一怒之下将对方拘禁,并要求对方将之前赚到的钱交出……12月13日,中国江西网记者获悉,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审结此案,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某、王某等十人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刑期。
据南昌市东湖区法院经办法官介绍,陈某系南昌县一名个体户,现年还不到30岁。2016年起,陈某、韩某等人常和熊某一起打牌,并输了大量钱款。后陈某等人发现熊某有作弊嫌疑。今年1月5日晚,陈某等人和熊某在韩某的麻将馆内打牌。熊某作弊时,被陈某、韩某等人当场抓住。
为了让熊某将之前赚到的钱交出,陈某电话联系叫来王某等人帮忙。陈某等人逼迫熊某交出现金900元,用POS机刷走熊某账户里的9000元,并对熊某进行浇水,让其在麻将馆门口吹风。回到麻将馆内,陈某等人逼迫熊某写下20万元的欠条。
后陈某、韩某等人开了两辆小车带着熊某去其家里索要钱款。期间,熊某试图逃跑时,韩某、陈某等人将之抓住并殴打。陈某等人从熊某及其父亲和朋友处得到15000元后,将熊某放走。经鉴定,熊某面部挫伤,损伤符合钝物击打时形成,构成轻微伤。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王某等十人为索取债务采取拘禁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陈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陈某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案情,当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