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纳袋挂在教室前边,有多少人上课就有多少手机,谁也逃不了……在山东建筑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课前“上交”手机已成了新生习惯。由大三学生发起,学院统一购买手机收纳袋,配置给大一11个班。老师反映称,这项措施实行以后,听课氛围明显变好。
当手机尤其是智能手机成为大多数人的必需品后,也给一些人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影响。特别是那些刚进入大学校园的大学生,由于度过了紧张、繁忙、约束太多的高中生活,一些自制能力差的学生就可能沉溺手机或网络,导致其学业受到影响,也给学校的管理带来了挑战。因此,上课前先交手机的做法既有合理性,又有必要性,是值得尝试的管理方法。
一些刚进入大学校园的学生,由于自制能力差,加之大学的管理方式比较松散,一些沉湎于手机的学生就可能将手机带入课堂。而其在课堂上玩手机游戏、购物、聊天的行为不仅影响自己的学习,也可能给其他学生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影响到整个班级的教学秩序和管理秩序。如果不重视此类现象并采取有效的约束措施,显然会导致教师在讲堂上授课,学生成为低头族在下边玩手机的现象,教学效果一片混乱,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和自律意识。
对于上课前交手机的做法,一些人认为其可能侵犯学生的相关权利,部分管理部门也存在类似想法,以至于一旦有学校推出相应举措后就会引起关注和争议。其实,相关学校管理部门完全不必要担心这些措施违反法律,或者侵犯学生权利。一般来说,上课前交出手机都是暂时性的,目的是不让学生将手机带入课堂,并不涉及对手机所有权的处置。
反观媒体曝光的一些学校,其或者没收学生手机或相关物品,甚至砸毁一些违纪物品,这些武断的做法就侵犯了学生的相关权利。没收他人物品并非老师或学校管理方所享有的权利。这些涉及到处分学生财产权利的问题一般应取得法律法规明确授权。一般而言,没收违法人物品需要执法机关依照相关法律作出,销毁违禁物品更需要严格的程序和权限。作为学校,其显然并非拥有这些权力的执法机关,一些学校没收学生违纪物品的行为就涉嫌违法。
要求学生上课前交出手机的做法则不仅不违法,反而属于学校的管理职权。根据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学校有权制定维护教学秩序、优化课堂纪律的管理规定。要求学生上课时不得玩手机、电脑,将手机关机或者禁止上课时携带手机,否则视为违纪并作出相应处罚,这均在学校的管理职权范围内。否则,如果任何可能限制学生权利的事项均需要法律明确规定,法律将会纷繁复杂,多如牛毛,社会也可能因此陷入难以管理的混乱状态。
要求学生上课前交出手机就像开会时需将手机关机或调成静音,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上班期间不得从事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那样,属于学校或用人单位享有的自然权力,是维护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的必然需要,根本谈不上违法。因而,要求学生上课前交出手机的做法毫无法律障碍,而且非常必要和可行,值得相关学校探索推行,让学生真正地回归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