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兴亦庄新康家园业主正在张罗召开临时业主大会,物业却同时公布了不少业主的欠费及个人信息,其中就有筹建临时业主大会积极分子。律师就此指出,物业公开业主个人信息的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亦庄荣华街道办事处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再次展开物业、业主协调会,协商解决问题的办法。
提起上周日在小区内发生的事情,新康家园业主王女士频频摇头,直说“物业太不像话了”,“先是把10个一直未交物业费的业主名单及个人信息贴在小区各处的宣传栏上,后来还和组织成立新业委会的业主发生口角。”王女士称,几位被物业公示于墙的业主,未交物业费也事出有因,“有人曾被困于电梯里,有人的房屋漏雨一直没得到修缮。”
前日,北京晨报记者到达新康家园,在小区西门边的宣传栏中,发现留有尚未被完全清理、支离破碎的《物业费欠费明细》,在唯一一张稍显完整的明细中,清晰可见业主姓名、住址、欠费日期以及欠费金额。一直在张罗筹办临时业主大会的蔡先生介绍,他就是“上榜业主”中的一员,上榜者都是筹办业主大会的积极分子,“物业就是想以组织者欠费为由,阻碍临时业主大会的开展,如果会开不起来,业委会不能成立,那么物业也不会受到业主的制约。”
记者前日就此事致电物业,项目主管称公司需等待董事会批准才能接受采访,昨日再次联系答复依旧,截至发稿前也未得到该公司任何回复。
随后,记者就此事询问亦庄开发区荣华街道办事处,社会建设科工作人员证实,新康家园业主筹备临时业主大会得到了街道支持,对业主指出的问题整改,“物业当时也表示愿意配合”。针对上周日小区业主和物业的冲突,工作人员称已收到居委会的反馈,将联合相关部门,叫上业主代表及物业共同协商解决办法。
针对物业张贴业主个人信息的行为,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的马飞律师认为,该物业将业主姓名、住址公布于小区内是极为不妥的,“若是为追讨物业费,物业应以正常的法律途径追讨,在大庭广众之下泄露业主隐私,已经属于违法行为,触及到了《民法》中关于隐私权及名誉权的相关规定。”被物业“公示”的业主可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物业停止侵权并赔礼道歉,若有损失,也可举证要求物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