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11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2018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元旦: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春节:2月15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清明节: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8日(星期六)上班。
端午节:6月18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
通知要求,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