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记者 李泊静 摄
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清洁空气行动完成情况、用水总量、能源消费量、森林覆盖率……从今年开始,北京每年将拿39个指标来给各区的生态环境“打分”,各区还将面临中期评估和五年目标考核,最终“成绩”将作为各区党政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
日前,由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北京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这是本市首次出台的针对全市16个区的综合性生态文明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这些指标体系的发布,意味着今后各区生态环保做得怎么样,将有具体的“考卷”和“成绩”。
据悉,生态“考”的对象是各区党委和政府。评价考核将实行党政同责,各区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对于各区的评价考核工作,将采用年度评价、中期评估和目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开展。16个区每年都将面临一次“小考”,五年规划期间还将面临一次“期中考”和“大考”。
据介绍,每年一次的“小考”将按照本市《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重点“考”各区上一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和进展情况,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39项评价指标。“期中考”,即中期评估,将对照本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实施,在五年规划期第三年开展,将包括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评价结果、公众满意程度、生态环境事件等5个方面,共20项考核目标;“大考”,将在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重点考核各区五年生态文明建设的成效,以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今后,对于各区的生态考试,公众也将参与其中。39项指标中,明确列有一项“公众满意程度”。将通过电话来调查老百姓对各区空气、水、土、垃圾处理的满意程度。各区老百姓对生态环境总体的满意度,五年要算总体评分,纳入生态文明考核,占10%的权重。
对于16区的“生态考”,每年将生成各区的绿色发展排名,评价结果将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并纳入五年考核;中期评估结果,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由相关部门反馈各区;五年考核结果,则将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也将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作为各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