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翟李强 摄
中新网12月11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日前印发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以下简称《管理标准》)。教育部基础教育司负责人指出,新颁布的《管理标准》在保障学生权益中,强化了弱势学生群体享有公共服务优先原则;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进一步体现提升学生生活技能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要求。
该负责人指出,当前,我国义务教育在普及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优质资源紧缺、整体教育教学水平不高、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影响义务教育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从总体上讲,一个重要原因是学校整体管理水平落后。为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部2014年8月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随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该负责人介绍,新颁布的《管理标准》保留了原有的总体框架,主要在以下几方面进行了修订。
一是进一步明确了管理内涵定位。《管理标准》所指的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是相对狭义的管理,主要是指为促进学校内涵发展、提升学校治理能力,与教育教学密切相关的管理工作。总体框架仍为三大版块、六大部分,对有关表述作了微调。
二是补充了有关新增政策要求。党的十九大对基础教育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今年8月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对义务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十八大以来,教育部还陆续出台了《德育指南》、中小学党建、预防校园欺凌、劳动教育、家庭教育、研学旅行、心理健康教育、教育设备设施安全等政策文件,我们将其中有关学校内涵发展的核心内容和要求补充进了《管理标准》的相应部分。
三是整合了相关管理条目。我们吸收各地各校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对《管理标准(试行)》中少量存在重复、交叉的条目进行了统筹整合,调整了相关任务内容和具体要求,使管理职责、管理任务、管理要求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更为科学、合理,既明确学校内涵管理中的底线要求,又给各地及学校留下了充分的自主管理和探索实践空间。
四是聚焦细化了有关要求。在保障学生权益中,强化了弱势学生群体享有公共服务优先原则;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中,进一步体现提升学生生活技能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要求;在引领教师专业发展中,更加突出师德和教学教研能力建设;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中,细化了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的具体要求;在营造和谐安全环境中,进一步强调构建体制机制、增强实战演练和确保学校合法权益;在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中,进一步体现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的要求。
该负责人介绍,《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首次全面系统地梳理了我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的基本理念、基本内涵、基本框架、基本要求。从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大方面,明确了学校的主要管理职责,共涉及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
该负责人指出,《管理标准》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在落实过程中,要吃透核心要义、把握基本要点、抓住关键要素。一要突出育人为本。二要突出平衡(均衡)发展。三要突出充分发展。
针对下一步要如何确保《管理标准》落到实处,该负责人回应,各地要部署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聚焦《管理标准》目标任务,认真制定落实方案,一校一案,对标研判,依标整改,确保逐校覆盖。要按照《管理标准》和新研制的《评价标准》做好督导评价,了解实际效果,强化落实责任,督促学校规范办学、科学管理,确保《管理标准》真正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