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进一步完善治超监控网络,充分发挥公路超限检测站的治超效能,我省将对36个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调整。
根据要求,公路超限检测站要本着节约、高效、实用的原则进行建设,设置必要的引导辅助车道和有关设施设备,施划交通标志标线,确保执法工作有序进行。
据介绍,此次调整共涉及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等16个省辖市和巩义市、汝州市、滑县、永城市4个省直管县(市)。其中,郑州市黄河大桥超限检测站(S101)调整为郑州市杨桥公路超限检测站(G107),郑州市中牟县白沙公路超限检测站(S314)调整为郑州市中牟县郑庵公路超限检测站(G310)。
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在统筹考虑各地城市规划和道路规划情况后,省政府作出的调整。各地要将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配齐执法人员。同时,各地还要抓紧组织推进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完善执法功能,保障执法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