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均衡省以下财力分配,加大对基层财政的支持力度,财政部20日发布通知提前下达3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15672300万元,要求待2018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是中央财政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对象是全国的县、县级市和农业人口占辖区内总人口比重超过50%的区。
通知显示,下达的2018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前五名的是:河南省1296980万元、四川省1179326万元、湖南省955758万元、山东省(不含青岛市)899545万元、河北省845862万元。
通知要求有关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安排、分解下达等工作,加快调整和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提高县乡政府基本财力保障水平。
据了解,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县级政府弥补减收增支财力缺口,奖励地方改善财力均衡度、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管理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