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琴行上海市中山公园龙之梦店大门紧闭,门上贴着告示称:因为电路检查暂停营业,有任何问题可拨打4006528123。然而,拨打该电话号码时,“不存在该服务号”的语音提示响起。
9月1日晚,号称致力儿童钢琴上门教学的星空琴行悄然关闭其全国60余家门店。9月2日,错愕的家长和被拖欠工资的授课教师开始陆续组建网络维权群,通过网络渠道进行维权,有部分家长正在准备材料和相关证据打算走司法途径维权。
对于已经预付费用的家长们,钱能不能要得回来似乎仍未可知。据不完全统计,星空琴行杭州西城广场店、杭州拱墅万达广场店目前已经涉及近600多户消费者,金额达600多万元。
暂停营业退款难,预付消费成投诉热点
9月2日19时29分,星空琴行在微博和微信公众号上声称,由于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导致现阶段遇到了一些困难。目前,星空琴行所有管理者以及投资人正在积极商讨,努力寻求尽快解决问题的途径。
然而,这样的回应相对于家长们的焦虑而言似乎有些薄弱。据悉,在刚组建的维权群里,有家长无奈地表示,今年5月刚刚购买了一年60节的钢琴课程,价值约1.2万元。当时推销人员表示,购买一年课程的学员,可以免费租一台钢琴在家中练习,只需要按照钢琴原价支付4.3万余元押金即可。“为了孩子,我们很果断地交了钱。”一位家长说。
两个多月前的7月1日,同样被发现店门紧闭、玻璃门上贴着“内部调整暂停营业”的金钱豹北京翠微店引发一片哗然,因为这是北京最后一家关门的金钱豹门店。
自2016年8月金钱豹北京朝阳大悦城店关店停业起,“多米诺骨牌”效应不断上演,不到一年,金钱豹十多家门店陆续关闭。当年在知乎上提问“去金钱豹如何才能吃回本”“第一次去金钱豹,怎么才能装出经常去的样子”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7月5日上午,金钱豹北京翠微店停止了在该店办理退卡的业务,并通知称将由金钱豹退卡中心统一办理,望消费者关注金钱豹官网和咨询电话。但有消费者发现,该官网无法登录,两个咨询电话也无人接听。
在消费者维权保护中,预付消费已成为投诉热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网站消息,消协今年3月1日通报预付式消费调查体验结果。通报称,预付式消费问题丛生、顽疾难除,一些商家存在无证或超范围经营、诱导高额存费、制定霸王条款、违反合同约定、变相强制服务等现象。四成多商家存在诱导消费,个别教育培训机构存在人身安全隐患,美容美发行业存在变相涨价、擅自中止服务等问题。
消费过程中遇到商家经营不下去关门闭店的情况,消费者维权之路困难重重。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姜先良认为,首先,预付式消费往往是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通常是交款后出一份收据了事,民事救济难;其次,预付式消费一般由于经营者跑路产生,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没有力量去调查,行政救济难;其三,预付式消费涉及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民事关系,公安机关很难以诈骗犯罪立案,刑事救济难。
私法与司法救助一齐上阵,精雕细琢搭框架
“预付卡消费中,消费者发现一旦商家倒闭或者跑路的,可以选择已有私法机制来维权。”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曹兴权告诉记者,除了利用破产机制可以向那些侵占预付卡资金的主体追回资金外,企业负责人还有法定清算义务,不清算的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通过清算可追回被侵占的预付款。
除了私法机制外,法律法规在五年前就开始为监管预付卡消费架设法律框架。2012年,商务部出台《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单用途预付卡企业进行登记备案。
搭建更为完善的法律框架已刻不容缓。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后,部分省市对当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执行办法》进行了修订。记者盘点了沪、甘、黑、辽、晥、赣、浙、苏、鲁等9省市新修订的条例办法发现,9地对预付式消费所作的规定中,都很重视对合同的规范,均要求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民事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有合同的好处是便于发生纠纷后的索赔与处理,规定合同约定的内容,则可以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所以消费者最好还是要求签书面合同,即使按商业惯例不签合同,也应该有一个权属凭证。”曹兴权表示。
对于商家关门歇业或者要搬家,消费者无法继续享受服务等情况,9地条例办法也作出相应的规定。如上海规定,因经营者自身的原因停止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告知消费者,并作出妥善安排;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还应当给予消费者合理的赔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姚海放认为,如果商家不能正常提供服务,要提前通知消费者,让消费者选择是继续使用还是退卡退款。必要时可以考虑合理赔偿,比如地方搬了,消费者需要支出的交通费,应该让商家支付。
“目前预付式消费门槛较低,一些经营主体本身抗风险能力不强,很可能会因经营风险而倒闭,甚至故意卷款潜逃,这无疑增加了消费者的风险。”姜先良告诉记者。
3月30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经表决,全票通过了《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已于5月1日起施行的该《办法》对涉及预付卡发放条件、最高限额以及限制不当设定使用期限等内容均作出详细规定。比如,规定经营者自营业执照核准登记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发放单用途商业预付凭证。这也意味着,新开业的商家不得要求消费者办卡。
预付式消费遇上大数据,快速维权机制待建立
“司机提不出来钱,也‘坑’了乘客。之前做活动充3000元返3000元,好多人充了3000元,现在司机不做了,乘客也就白充了。”某网约车平台的一名司机表示。
司机因无法提现不愿接单,乘客频频抱怨充值后打不到车。前不久,该平台的乘客与司机们在全国各地开启了维权之路。在这一场对战中,受伤最深的还是预充值的用户。
在互联网时代,预付式消费将呈现不断扩大和日益普及的发展趋势,同时也给消费者资金安全的保障问题带来了极大的挑战。
姜先良认为,对于共享单车、打车软件等,政府如果可以出面对其商业模式进行必要的干预,要求向消费者提供预付款的凭证,确立消费合同关系的存在,消费者的权益会得到更多的保障。
对于不好留凭证的互联网预付式消费,消费者的权益如何更好地得到保障?“相关部门可以规定必须使用由消费者权益保障或工商、保险等部门监管的账号接收预付费款项,当发生大额提现或转账请求时,应当予以监控审核。”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陈一天接受采访时表示。
有人建议,不妨鼓励保险企业为相关预付卡“上保险”,一旦商家倒闭、跑路,消费者可获得理赔。对此,姚海放认为,保险企业很难按照商业保险的逻辑来确定理赔的规则,而且消费者在预付消费时还想着是否需要投保险,出于“嫌麻烦”的心理可能效果并不理想。
思考如何为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建立快速维权机制才是真正应该关注的问题。
对于预付卡的资金安全风险防范,姜先良认为,随着大数据的广泛应用,商家开展预付卡支付业务是否应建立风险备付金、对待跑路商家是否应加大行业处罚力度等,都是解决预付消费法律风险问题中可以考虑的综合性措施。(史兆琨)